卑诗跌倒案判决悬殊
-
卑诗两起跌倒案判决天差地别:一人获赔90万,另一人需偿付法律费用
近日,卑诗省的两起因跌倒受伤而引起的诉讼结果大相径庭,引发公众关注。一名女子在7-Eleven便利店外被坑洞绊倒,获得近90万元赔偿;另一名男子则因无法获取闭路电视片段,被判需支付星巴克法律费用。
**水晶(Crystal Tommy)**于2018年在史密斯镇一家7-Eleven便利店外的泊车位跌倒,导致足踝三处骨折。她入禀控告这家便利店的母公司加拿大7-Eleven,指该店疏忽管理设施安全。法院最终裁定7-Eleven对事件负有责任,并判该公司支付水晶约90.7万元的赔偿金,涵盖收入损失、受苦赔偿、家务损失、护理费用和特殊损害赔偿等。
判决书指出,水晶因伤势严重导致行走不便,引发其他健康问题,最终被迫辞去工作,失去社交生活,变得抑郁消沉。法官认为7-Eleven应承担其责任,为水晶造成的伤害作出补偿。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温哥华。一名男子于2019年在一家星巴克咖啡店内滑倒,声称受伤脑内和头颅骨裂。他控告星巴克拒绝提供事发时间的闭路电视片段,阻碍他调查事件,无法获得充足资料提出索偿诉讼。星巴克称其只保留录像90天,当案件审理时,事发当天的录像已被销毁。尽管原告律师警告星巴克可能妨碍诉讼,但星巴克仍然编制了一些文件。最终,法官认为星巴克没有义务向顾客提供闭路电视片段,这些文件部分受到法律保护,不必提供给对方,裁定该名受伤的顾客需支付星巴克相关法律费用。
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加拿大法院在处理跌倒事故诉讼中的不同考量因素,例如责任归属、伤势程度、证据获取等。同时也提醒公众注意自身安全,积极寻求帮助,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