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代购女遭要求返还26000元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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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女子代购生意收入不足却被判需返还26000元CRB补助金
一位名叫H女士的加拿大华人女子因未能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被加拿大税务局(CRA)裁定其在申请“加拿大复苏补助金”(CRB)时不符合资格,要求其如数返还共计26,000元的补助金。
H女士自称她在疫情期间经营代购生意,主要通过微信完成商品购买和销售,并向CRA提交了收入证明材料。然而,由于她无法提供加拿大银行对账单以及与之匹配的发票,且个人商品和客户指定商品的购买记录混在一起难以追踪具体金额,CRA认为H女士未达到申领CRB补助金的收入门槛(2019-2020年税前就业或自雇净收入至少5,000元)。
尽管H女士辩称她的收入主要来自代购业务和中餐馆、中国杂货店的打工工资,并表示CRA错误地忽略了可接受的文件,但联邦法院法官最终驳回了她的上诉。法官指出,H女士无法提供合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且其2019-2021年的报税文件也表明她未达到CRB补助金的申领标准。
此事件再次提醒海外华人注意在申请加拿大政府福利项目时,必须确保提交完整、准确的财务记录和收入证明材料,以避免出现类似H女士的情况,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