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就经贸达成重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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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就经济关系达成重要共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消除歧视性政策
华盛顿(美联社)--- 2011年1月19日,白宫新闻秘书办公室发表声明,宣布美国与中国在贸易和经济领域达成了重要共识。双方承诺将共同努力促进双边关系发展,建立在共同繁荣、尊重基于规则的贸易体系以及致力于解决未决经济问题的基础之上。
知识产权保护成重点
美中两国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双边关系健康发展的关键。中国承诺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创新产业及其创造的就业岗位。美国支持中国在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方面做出承诺,并提出具体措施,例如在预算中拨款购买正版软件、审计正版软件的使用状况并公布结果、通过软件资产管理计划促进私营公司和国有企业使用有许可证明的软件等。
此外,双方还同意追究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者的责任,包括制售假冒产品者和盗用他人版权者,以及为他们提供便利的人士。中国还将明确第三方,例如假冒产品市场的房主、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知识产权责任。
消除歧视性创新政策
双方承诺消除对外国公司的歧视性创新政策,政府采购决策将不再基于货物或服务的知识产权在何处开发及维持,也不会歧视在中国运营的外国供货商所制造的创新产品。中国还同意取消“本地创新”标准,确保不会在政府针对这些产品的项目中,基于该标准取代进口、提供出口津贴,或者歧视美国设备制造商。
扩大市场准入
中国承诺今年提出修订后的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的积极方案,将包括中央政府和中央下级实体的采购。美国和中国正在发展成功的和不断扩大的农业贸易关系,去年美国向中国的农业出口超过120亿美元。美国欢迎中国在2010年12月解除对于美国爱达荷州和肯塔基州禽制品的禽流感相关禁令,并敦促中国立即解除对于美国其他四州的禁令。
双方一致认为,实现双赢、互利共赢的经济关系是美中关系发展的方向,双方将继续努力推动这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