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审判手机位置信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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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审理手机位置信息隐私案:政府可否自由获取个人数据?
华盛顿 - 美国最高法院星期三就政府能否探查从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产生的个人资料一案听取了言词辩论。这场名为“卡彭特诉美国”的案件,标志着执法机构与个人隐私权之间展开了一场激烈博弈。
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执法人员是否需要搜索令才能获取所谓的“手机基地台记录”。这些信息由电信公司保存,用来确定漫游费用以及通讯网络信号弱点的区域,并显示手机用户在任何特定时间连接的手机通信基地台。
案件缘起于2010年和2011年间,提摩西卡彭特在美国俄亥俄州和密西根州抢了几间手机店。警方逮捕卡彭特后,联邦调查局要求手机公司提供卡彭特数个月的手机基地台记录。最终,联邦调查局获得了这些信息,并发现卡彭特的手机在抢案发生时与被抢商店附近的塔台连接,导致卡彭特被判犯下11项持械抢劫罪。
卡彭特提起上诉辩称,政府未经搜索令就非法获取了他的手机记录。美国第六区上诉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理由是客户自愿将他们的信息交付给手机公司、银行和其他第三方等,因此没有隐私期待。
然而,隐私权倡议者对此表示异议,认为第三方原则不适用于数字时代。随着智能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它们成为了数据存储库,政府不应该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读取这些信息。哥伦比亚特区大学法律教授安德鲁弗格森领导了一支由42名刑事诉讼与隐私学者组成的团体,他们提交了支持卡彭特的法律意见书。
弗格森教授表示,如果最高法院裁决说根据第四修正案取得手机位置信息不需要搜查令,将意味着警察在没有宪法限制的情况下,可以凭借任何理由获取我们所有的个人数据。这会对公民的隐私权和自由造成严重威胁。
政府一方则认为,消费者对于他们提供给手机服务商的第三方信息没有隐私期待。他们声称这些公司制作的记录不属于个人,因此不应该受到隐私保护。他们还强调,现行法律已经充分保障了公民的隐私权,不需要进行任何重大改变。
最高法院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做出裁决。此案结果将对美国政府获取个人数据的权力以及公民的隐私权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