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工会斥警修改传媒定义
-
港媒工会斥警修改传媒定义“混淆视听” 或司法覆核
香港记者协会等八个传媒工会星期四联合举行记者会,强烈谴责警方日前强行修改“传媒代表”定义,只承认在政府新闻处登记的本地传媒以及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传媒。他们指控警方的说法混淆视听,与记者为敌,更不排除透过法律途径推翻有关决定。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批评警方辩称新措施是为了配合记者采访工作是严重误导及欺骗公众。他担心日后前线警员会借此进一步阻挠记者采访,甚至将所有记者赶开,只顾行动效率,但忽略新闻自由的重要性。杨健兴指出,新措施下被认可的传媒在街头运动时可以在警方封锁线内采访,未被认可的则可能被视为违反限聚令或参与非法集结,甚至可能被控告参与暴动罪。
八大工会批评政府新闻处登记系统只是与传媒的工作平台,并非认证记者资格的条件。他们指责警方界定记者定义,甚至可能成为官方发牌制度,严重违反香港基本法第27条,损害市民应有的新闻自由权利。
自去年六月反送中运动以来,前线警员与记者关系持续恶化,多次发生辱骂、用胡椒喷雾等攻击记者的情况。警方多次质疑有“假记者”混入阻碍前线警员行动,导致传媒采访空间受严重限制。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主席陈奕钊以8月10日警方搜查苹果日报大楼期间的行动为例,说明警方近期不断阻碍传媒采访工作。他举例说,警方安排记者进入封锁区只能拍摄到无关重要的东西,比如警员使用流动洗手间、吃午餐等画面,无法拍到真实的新闻事件。
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补充说,香港电台记者也被警方拒于封锁线外,显示警方运用公权力逃避监察。她认为警方一直没有反省,完全不清楚新闻自由的重要性,企图逃避记者监察。
民权观察也发表声明关注警方单方面修订警察通例,认为两项修订严重侵犯基本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保障的新闻自由及采访空间。他们呼吁警方立即收回有关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