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网民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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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网民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 引发民众不满
福州 - 福建一家法院周一向当地网民的“诽谤罪”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对三名被告的判决,引起各地网民强烈不满。
据报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一早宣判,认定被告范燕琼等三人明知信息虚假却在互联网上刊载,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危害社会秩序,因此判定诽谤罪名成立,维持原判。其中,范燕琼被判处两年监禁,游精佑和吴华英分别被判处一年监禁。
被告之一的律师李方平对美国之音表示,二审法院并没有证据显示三名被告在网上刊载之前明知信息有误。李方平说:“范燕琼、游精佑还有吴华英,他们没有任何故意的行为,或者明知这是假的。而且他们还一再问,他们需要原件去核对。他们认为,这个事件通过这样的方式发布出来,让网友去评论,会促使当局进一步地调查,因为里面的确存在一些疑问。”
李方平还批评福州中院在二审过程中通知律师的时间过于仓促,违反了提前72小时发出通知的规定,导致律师无法及时前往法庭。但他对法院在本月初二审期间允许辩护律师作出超过一个小时的辩词表示肯定。
该案始于2008年福建闽清县发生的一起离奇死亡事件。死者母亲林秀英质疑官方说法,并寻求网上维权人士帮助进行调查。2009年6月,三位网民将林秀英提供的上访材料以文字和视频的方式刊登在网站上,几天后被当局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拘捕。
此案引发全国各地网民对中国网民言论自由受到压制的不满。一些支持者因行动自由受到当局的限制而不能前往福州声援。二审判决公布后,各地网民纷纷发表评论,批评司法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