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艾滋病法律框架成型,意识提升仍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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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艾滋病法律援助:框架成型,意识提升仍待加强
**维也纳——**近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的第18届国际艾滋病大会上,“我们的权利,就在此时此地”是大会的主题。与会人士呼吁国际社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权益,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来自中国从事向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国际组织表示,中国已经建立了基本的法律框架来保护艾滋病感染者,例如专门针对免受歧视的相关法律。然而,艾滋病感染者对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应有权益的意识仍然不足。同时,一些非政府组织也认为,中国在艾滋病相关立法保护方面依然薄弱。
法律框架存在,服务范围有限
“国际发展法律组织”艾滋病与健康项目主管大卫.帕特森表示,中国已经出台了一些保护艾滋病感染者的法律和法规,为国际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创造了一种可行的工作环境,这在其他国家并不常见。他说:“许多国家目前还没有推行法律援助的可行环境,实际上根本没有专门保护艾滋病毒感染者免受歧视的法律。”
帕特森强调,中国目前的挑战在于提高律师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和培训力度,扩大法律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因为目前工作范围和规模仍然非常有限。
“知法”意识提升至关重要
美国“特灵格研究中心”中美艾滋病政策项目执行总裁费丽.杨指出,仅仅依靠立法环境和从业律师是不够的,还需要艾滋病感染者提高寻求法律保护的意识。“艾滋病感染者必须知道有这样的法律可以保护他们。”她强调,“他们不仅有健康的需求,而且他们还需要从家人那里得到安慰,他们在就业时需要保障不受歧视,他们的孩子在接受教育方面也需要免受歧视。”
立法保护仍需完善
亚太艾滋病服务机构委员会倡导顾问夏东华则认为,中国艾滋病相关立法保护依然薄弱,具体表现在一些法律、法规与《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存在矛盾和冲突;许多过时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不合理限制条款仍然存在;对传染病的定义过于笼统,限制了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某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例如“歧视”行为的定义不清,导致具体案例中法官无法做出判决。
夏东华指出,目前在中国从事艾滋病防治的最大障碍仍然是对艾滋病和艾滋病感染者的污名化和歧视。
总之,中国在保护艾滋病感染者的法律框架上取得了进展,但仍需继续完善立法、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并加强对感染者提供实质性的法律援助服务,以真正保障他们权益,消除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