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能否化解百姓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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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拆迁条例能否化解百姓矛盾?
近日,中国政府发布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新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民众意见。然而,面对强迫拆迁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频发,部分受困访民表示,新条例若无法真正保障司法公正,依然难解百姓心结。
上海女访民马亚莲向美国之音透露,12年前,她的房屋在未经任何协商的情况下被强拆。尽管她试图通过法院诉讼和北京上访维权,却反而遭受双重劳教并饱受酷刑折磨。马亚莲表示,“两次劳教,一共是两年半时间,都遭受了严厉的酷刑...一次是被绑在刑架上,剥光全身,用皮带勒我的内脏,差点昏死过去。”
据官方媒体报道,上海去年拆迁项目高达100万平方米,土地转让收入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位居全国第二。卖地给地方政府带来巨额收入成为“热潮”,许多政府热衷于拆迁发展。一位上海律师指出,这些土地收益应该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的居民,因为他们遭受最大损失。
中国自1949年建立土地公有制度以来,城市土地归全民所有,农村土地则属集体所有。民众所谓的“私房”实际上建立在公家土地上,政府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可以强制拆迁,引发众多百姓抗议和群体性事件。
近期,唐福珍自焚事件将中国200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推至“民意审判台”,社会各界呼吁废除现行拆迁制度。在最近闭幕的人大会议上,代表们也讨论了城市房屋拆迁问题,但新条例在土地公有制本质方面未做改变,政府即使业主不同意赔偿数额,仍可强制拆迁。
中国日报引述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的话表示,拆迁纠纷根源在于各主要城市房地产价格飙升,超出普通民众承受能力。被强迫搬迁的民众形象地比喻说,“政府用一棵葱的价格,强买民众的一头驴”。新条例草案将“拆迁”替换为“征收”,并确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征收”原则,对于涉及商业拆迁则由建设单位与房屋所有者协商解决。然而,这项新条例能否通过,执行后是否能有效化解百姓矛盾,仍然是海内外关注焦点。
面对强迫拆迁带来的巨大痛苦和社会争议,中国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公正机制,保障百姓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建设,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