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拆迁条例:进步与担忧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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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新拆迁条例,民众称进步但仍需改进
为化解“恶法”引发的社会矛盾,中国正在就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公众意见。一些饱受强拆之苦的民众表示,新条例是一个进步,但也存在改进余地,其落实情况令人担忧。
新条例旨在突出程序公正性,强调被征收人的权益。规定政府只有在七种公共利益情况下,才能对城市居民房屋实施征收;补偿金不得低于市场价格,“先补偿后拆迁”原则将得到严格执行;对于非公共利益的商业开发应本着自愿、公平原则进行;危旧房改造需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此外,实施搬迁过程中禁止断水、断电、断气等行为。
一些民众对新条例给予肯定。河北居民王先生认为,新条例在法律层面上是一个进步,“先补偿后拆迁”和“按市场价格补偿”是值得肯定的。他指出,以前很多拆迁户因为补偿不足而陷入贫困,新的规定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然而,民众也对新条例的实际落实表达了担忧。北京居民张安认为,虽然新条例看起来对老百姓有利,但能否约束住那些违法拆迁的人呢?是否存在“纸上谈兵”的情况?上海居民张先生则指出了部分规定过于简单化,例如对所有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忽视了一些为了保证基本生存权而建的房屋。
江苏盐城的徐广军认为,新条例中关于追究暴力拆迁者刑事责任的规定是个亮点,但现实中却难以实施。他指出,政府雇佣人员进行暴力拆迁,到头来谁来追责?目前的法律和执法机制很难保证这一条得以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新条例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一些地方试图抢在新法出台前进行突击拆迁。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呼吁停止强制拆迁,并建议国务院发布通知暂停此类行动。
**新条例的最终实施能否真正保护老百姓权益,还需要时间来观察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