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高喊“独立”者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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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再现“言论自由”争议:高喊“香港独立”口号者被判罪
香港电台报道称,31岁的马俊文因去年多次高喊“香港独立”等口号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于近日在区域法院遭定罪。法庭将为其索取心理专家报告,并将于11月11日判刑。 此案引发外界对港版国安法下言论自由的担忧。
马俊文被称为“第二代美国队长”。他被控在去年8月至11月期间,多次在香港商场及警署外高喊“香港独立”等口号。警方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名逮捕并提讯他。去年12月,马俊文还因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而被高等法院法官拒绝保释。
此次判决,标志着马俊文成为首位纯粹因为高喊或展示口号而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而遭定罪的人士。 法新社报道称,检方指控马俊文的口号包括“光复香港,时代革命”、“香港独立,唯一出路”和“全民勇敢,武装起义”等。
然而,马俊文的律师辩称,他们的当事人只是试图证明“行使言论自由不是非法的”。 他们认为,他的口号是“空话”和“愚人的疯话”,没有反映出任何计划或资源。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裁决时表示,被告煽动意图明显,怀有政治使命推动港人相信香港可以独立,意图将自己的目的渗透到每一个人。 他还强调任何人的权利都不是绝对及无限的,马俊文罔顾事实,忽略了“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自港版国安法实施以来,当局镇压了曾经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并限制了言论自由和抗议活动。 许多民主活动人士和政要被监禁亦或是被迫流亡。国际特赦组织近日宣布关闭其香港办事处,称“香港国家安全法的推动下,使得香港的人权组织实际上不可能在不担心政府严厉报复的情况下自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