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签署核电安全协议 投资保障谈判续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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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在天津签署 投资保障协议谈判续
天津,10月21日 – 中国大陆和台湾之间的第七次江陈会谈今天在天津落下帷幕,双方签署了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此次会谈标志着两岸关系持续发展,在和平共处基础上加强务实合作的良好局面。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致力于提升两岸核能电厂运转安全,促进核能电厂安全资讯透明,并建立事故紧急通报机制。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表示,两岸皆拥有核电厂,距离相近,建立核电安全合作机制是必要的,可以让人民更为安心。
尽管投资保障协议未能在此次会谈中签署,但双方同意将继续谈判,在下次会谈时达成共识。江丙坤指出,投保协议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双方内部法规程序及体制存在差异,需要各自进行内部调整。
“我们希望能够争取更多对台湾有利的事情。”江丙坤表示,“因此会在将来协商中继续努力。” 他强调此次会谈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两岸关系目前是60年来最好的时刻,双方在协商取代对抗、合作创造双赢方面取得了实质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近期美国军售台湾计划引起两岸关系波澜之际,江陈会谈如期举行并达成共识,表明即使面对外部干扰,两岸依然致力于和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