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郭飞雄被判刑五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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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士郭飞雄被判刑5年,家人及律师称将考虑上诉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星期三对维权人士郭飞雄(原名杨茂东)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款4万元人民币。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向中文部记者透露,法庭宣判时郭飞雄表情平静,表示“你们是以这种曲折的方式来为中国的民主事业做广告。” 他将在与律师商议后决定是否上诉。
据悉,法庭开庭宣判时间是早上8点30分,地点在二楼第二法庭。张青告诉记者,法院旁听席约有13人,其中包括部分公安局经济侦察部门人员。她透露自己之前曾与法院交涉争取更多亲朋好友旁听的名额,但未果。
郭飞雄的律师莫少平和胡啸表示,将在宣判后会见郭飞雄讨论有关事宜。莫少平认为法庭的判决并不影响他原有的辩护观点,并建议郭飞雄上诉,因为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而上诉本身并不加刑,同时二审还有发表意见的机会。
莫少平还援引郭飞雄的话说,公安部曾表示如果他不参加政治活动,就不会追究他的非法经营问题。显然,郭飞雄没有答应上述交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