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达警告”在反恐行动中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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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爆炸案引发美国“米兰达警告”争议
近期纽约发生的爆炸未遂案,一位巴基斯坦出生的美国公民被逮捕,再次将“米兰达警告”是否应该适用于恐怖分子嫌疑人这一争论推入风口浪尖。
“米兰达警告”源于1966年最高法院的判决,要求警方在审讯嫌疑人之前告知其保持沉默和咨询律师的权利。这项原则被视为美国司法体系内正当程序的关键支柱。然而,许多美国律师和政治评论人士认为,在恐怖主义案件中,“米兰达警告”可能会束缚调查人员,阻碍他们获取关键信息。
纽约大学研究宪法的学者理查德·皮尔德兹指出:“人们担心,如果像一般刑事犯罪那样向嫌疑人发出“米兰达警告”,他们可能会保持沉默,拒绝提供有关潜在袭击或组织结构等关键情报。”
去年12月一名尼日利亚公民试图炸毁一架飞往底特律的航班,并在遭逮捕后被告知他有“米兰达权利”。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争议。许多美国人愤怒地认为,恐怖分子嫌疑人即使是外国公民也应该享有与其他美国人相同的司法程序和保护。
专家们指出,恐怖分子嫌疑人通常掌握着组织的重要情报。纽约大学法律教授皮尔德兹认为,如果公共安全受到威胁,那么在审讯中可以不用宣布“米兰达权利”。但他承认,是否构成“公众安全受到威胁”的判断标准并不明确。
奥巴马总统表示,他希望在反恐行动中保持美国的核心法律保障。然而,专家们指出,近年来发生的恐怖事件表明,政府在维护秩序和保护公民自由之间寻求平衡有多困难。